一、凡欲来我院进修的人员,必须填写《进修申请表》,由教学部审核并征求有关科室意见后,发给录取通知书,其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行安排接收进修人员。
二、为保证进修生质量,凡来我院进修者,必须具有中专以上学历、从事临床医疗工作3年以上、医技/护理工作2年以上或行政职能工作1年以上,身体健康、政治表现好,医德医风好。
三、进修时限要求:
(一)临床医生(包括医学影像诊断学专业)、护理人员进修时间为3个月起录(其中麻醉专业医师6个月起录);
(二)医技、职能人员为1个月起录。
四、接收进修生的时间一般为每月第一个工作日,进修生凭选派单位介绍信和《进修录取通知书》按时到教学部报到,如因事不能按时报到者,应事先由选送单位来函调整进修时间或请假,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周,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。
五、进修内容根据选送单位的申请要求,由教学部同有关科室协商确定;临床、护理人员每个专业进修时间至少为3个月(其中麻醉专业医师至少进修6个月),任何科室或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计划。
六、接收进修生的科室,应指定专人带教,指导老师(护理教学秘书)应根据进修内容制定带教计划,经科主任(护士长)审核后认真实施。
七、对于符合条件的进修生,学习满3个月后,通过考核,经科主任同意,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给予其处方权。
八、进修期间原则上无假期,按照科室安排上班,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,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履行请假手续。
九、进修生必须严格执行我院各项规章制度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服从科主任(护士长)和上级医(护)师的安排,对违章违纪者,视其情节轻重,给予批评教育或终止进修等处罚。
十、到我院进修免交学费,食宿自理。
十一、进修期满后,需进行考核,考核、鉴定合格者由教学部发给《进修结业证书》(护理人员由护理部发给《进修结业证书》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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